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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

来源: 作者: 发表日期:2016-04-15阅读次数:

 

 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

 

 

多媒体教室是学院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场所之一,为了保证全院多媒体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,提高多媒体教室的利用率,特制订多媒体教室的管理制度。

 

第一条  多媒体教室是学院多媒体教学的专用教室,由专人管理,课前开门,课后关门;多媒体教室的设备由专人定期维护与维修,确保教学设施完好,一般不得用于召开聚会、娱乐等活动。

 

第二条  上课的教师应熟悉教学器材的性能,并会正确使用。新教师使用投影室前应先参加信息中心的培训,在了解各设备的基本功能及使用方法后方可申请使用。需要临时借用多媒体教室的单位,必须提前一天向教务处提出申请。

 

第三条  未经同意,任何人不准擅自改动设备的连接线,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多媒体设备,不得擅自将多媒体设备移出电子讲台外使用,必须由任课教师按规定操作要求打开,不允许学生擅自进行开关机操作。电子讲台内的所有设备,教师在上课使用后应按原样放好,并与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做好交接工作。

 

第四条  请勿将粉笔、粉笔擦、茶杯放于电子讲台内,保持电子讲台内清洁卫生。进入多媒体教室的所有人员不得在教室内吸烟、吃零食、不得随意吐痰,应随时保持室内清洁卫生。

 

第五条 上课教师要爱护设备节约用电。在使用麦克风时,较长时间不用时应及时关闭麦克风的电源。教师在不需要使用投影仪时,应尽快关闭投影仪电源,并注意不要频繁关、开机。

 

第六条 教师不能使用多媒体放映与教学无关的内容;课间休息时不要应用歌曲等有声软件,以免影响他人休息,不得擅自安装或删除软件。因教学需要,安装或更改软件应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并与管理人员一起进行。下课后,任课教师应在关闭系统总电源之前,检查电脑是否已安全关机、投影仪是否已安全关闭。并如实填写好“多媒体投影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”方可离去。

 

第七条  本办法由现代教育信息中心负责解释。

 

第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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